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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知與接受條款123
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http:// tienyen.fgs.org.tw)服務 (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您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約定書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果您不同意本約定書的內容,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約定書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時,您應立即停止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

   若您為未滿十八歲,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並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二、法律規定
    您了解您於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註冊後,即成為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可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網站提供的服務。當會員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網站服務時,即表示同意接受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之會員規範及所有注意事項之拘束,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若您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連結之台灣地區以外之網站,您同意遵守各該網站當地之法令及網路慣例。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應遵守之法律規定,請參考中華民國刑法各章規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藥事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相關法律條文) 

三、會員資料
    基於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所提供之各項服務,您同意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您所登錄之資料事後有變更時,應隨時於線上更新之,如有任何虛假或冒用他人名義登錄,應自負法律責任。 

    您提供之個人資料若有填寫不實,或原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有權隨時終止您會員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 
如果您提供之個人資料經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判斷有違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服務精神之時,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有權隨時終止您會員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您的個人資料將被視為不得外洩之機密資料,並受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網站國際安全認證之保障。 

    會員資料請詳實填寫,如果有收不到認證信或是帳號無法啟用時,請您與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聯繫,待管理員核對個人資料正確無誤,取得您的同意後將協助手動開啟帳號。 

四、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您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一)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網頁中。  
(二)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三)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四)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五)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六)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七)販賣槍枝、毒品、禁藥、盜版軟體或其他違禁物。  
(八)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九)濫發廣告郵件。  
(十)其他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五、會員規範的增訂、修改與終止
    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保留隨時修改本會員規範之權利,修改後的規範將於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首頁或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聲明區公告,將不另作會員個別通知。如果您不同意修正內容,應停止繼續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的各項服務服務。倘若您繼續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所提供之服務,則表示您同意並接受本會員規範之任何修改。 

六、服務之更改與停止
    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保留隨時更改或停止各項服務內容,或終止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且無需事先通知會員。無論任何情形,就停止或更改服務或終止會員帳戶服務之決定,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對任何會員或第三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於發生下列任一情形時,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有權停止或中斷服務:

(一)對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之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二)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三)由於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不問任何因素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四)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無法提供服務時。  
(五)您瞭解並同意,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可能因公司、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失而全部或一部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非重大過失,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七、帳號密碼之保護
    您於註冊時須自行設定一組專用的帳號及密碼,您有義務妥善保護自己的帳號及密碼,並於每次使用完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所提供之服務後確實登出,以防他人盜用。您應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為維護您自身權益,請勿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 

    若您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不負賠償責任。一旦您發現帳號如有任何異常或使用安全受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因未及時通知致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致無法有效防止或修護,會員應自負全責。 

八、免責聲明
    您明確了解並同意: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對本服務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包含但不限於商業適售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及未侵害他人權利。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不保證以下事項: 

(一)本服務將完全符合您的需求。  
(二)本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免於出錯之責。  
(三)由本服務之使用而取得之結果為正確或可靠。  
(四)您經由本服務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將符合您的期望。  
(五)是否經由本服務之使用下載或取得任何資料應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負風險,因前開任何資料之下載而導致您電腦系統之任何損壞或資料流失,您應負完全責任。  
(六)您自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或經由本服務取得之建議和資訊,無論其為書面或口頭,均不構成本服務之保證。  

九、賠償責任限制
    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對於您使用各項服務、或無法使用各項服務所致生之任何直接、間接、衍生、或特別損害、損失或費用,不負任何賠償責任。若您使用之服務,係有對價者,若可證明係可歸責於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僅於您所付之對價範圍內,負賠償責任。  

    上述賠償責任限制,若依法為不得限制者,則限制規定將不予適用。 

十、會員行為
    由會員公開張貼或私下傳送的資訊、資料、文字、軟體、音樂、音訊、照片、圖形、視訊、信息或其他資料(以下簡稱「會員內容」),均由「會員內容」提供者自負責任。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無法控制經由本服務而張貼之「會員內容」,因此不保証其正確性、完整性或品質。您了解使用本服務時,可能會接觸到令人不快、不適當、令人厭惡之「會員內容」。在任何情況下,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均不為任何「會員內容」負責,包含但不限於任何錯誤或遺漏,以及經由本服務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而衍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 

    您了解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並未針對「會員內容」事先加以審查,但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有權(但無義務)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絕或移除經由本服務提供之任何「會員內容」。在不限制前開規定之前提下,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及其指定人有權將違反本服務條款和令人厭惡之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您使用任何「會員內容」時,就前開「會員內容」之正確性、完整性或實用性之情形,您同意必須自行加以評估並承擔所有風險。

    您了解並同意,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依據法律的要求,或基於以下目的之合理必要範圍內,認定必須將「會員內容」加以保存或揭露予政府機關、司法警察或未成年人之監護人時,得加以保存及揭露:

(一)遵守法令或政府機關之要求律程序。

(二)執行本服務條款。

(三)回應任何侵害第三人權利之主張。

(四)保護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及其使用者及公眾之權利、財產或個人安全。  

十一、網路智慧財產權保護 
相關智慧財產權之規定,則請參閱本網站之『創用CC』保護條款。 

十二、會員的義務與責任
    您瞭解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為一提供公眾服務之開放場所,您同意對您公布於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或透過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傳輸的一切內容應自負全責,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若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台灣地區以外之網站,同意遵守各該網站當地之法令及網路慣例。 

    您承諾不以任何方式企圖破壞及干擾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上各項資料與功能,且沒有入侵或破壞網路上任何系統之企圖或行為。否則依法追究。凡會員有冒用、頂替、偽造文書、侵犯隱私、妨害風化、盜版、詐欺或有任何違法或違反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規定之行為,應自負法律責任,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並保留一切權利以要求其返還不當得利及賠償其行為對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及他人所造成之一切有形及無形損失。 
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嚴禁會員從事不法交易、媒介色情或刊載引人犯罪之資訊或買賣行為,並嚴禁刊載或販賣槍械、禁藥或毒品、盜版軟體、盜版光碟產品等資訊之違法行為。凡涉有不法交易者,除應由交易當事人自負法律責任外,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亦將主動配合相關主管機關調查處理。您於註冊後所享之會員權益,不得轉售或讓渡他人使用。如果出現此等情事,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有權撤銷該會員的使用權,並可限制該會員永久不得再使用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的服務,並追究該會員之法律責任。 

    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會員中心為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網際網路上之整合性網路平台,其他有觀社群、捐款、購物、線上活動報名等服務項目,仍須遵照各相關單位或網站之規定。 

十三、損害賠償
    當您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或本合約時,致人間大學網路教學平台相關人員及團體因此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且不限於因進行民事、刑事及行政程序所支出之律師費用)時,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或填補其費用。 

十四、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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